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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管10月份的载货汽车市场表现差强人意,环比与同比均负增长7.94%和7.48%,失去了9月份的反弹势头。但中央为挽救经济下行势头,所做出的4万亿元重大投资决策,以及地方政府协同配套的投资6万亿元,再加上的银行贷款投入,整体相当于上年GDP50%的投资项目,都会为近期的经济增长带来新的活力。
因此,载货车市场仍然蕴藏着巨大增长潜力,按过去10年发展规律来看商用车的增长与GDP的增长大体相当。从1998年到2007年,GDP的平均增长为9.4%而载货车为10.8%,其比例关系为1∶1.15。
根据中央出手要快、要重的方针,目前许多企业已经拿到了新的订单。但中央的政策中依然十分强调可持续发展的问题,仍要坚持保护资源和保护环境原则。
在此次部分载货车企业推行国Ⅲ排放标准的时候,出于迎合用户少花钱和企业自身多卖车的目的,可谓歪脑筋用足。虽然图了一时的销售业绩完成,但事后的隐患也是很大的。譬如说,有的企业在实施国Ⅲ排放标准之前,事先将国Ⅱ车上牌并交纳了养路费,甚至上了交强险。因此用户在7月1日以后虽然买到了价格相对便宜但实际却是未达标的车;还有的企业通过所谓“公关”的办法“搞定”某些车辆管理部门,明明是国Ⅱ的车,也照样在规定期限之后上牌;更有的干脆按低速汽车(农用车)套牌。凡是种种,虽然不能说“祸国殃民”但其后果却是很坏的。
首先这种唯利是图、丧失诚信的做法败坏了汽车行业的风气。这不仅仅是重柴车为了达到国Ⅲ排放标准所推行的不同技术路线问题,而是赤裸裸的欺骗。原来在汽配行业嚷嚷了20、30年的假冒伪劣,居然在整车行业沉渣泛起。在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,人们对此将作何评价?其次,明明是国Ⅱ的车,却按国Ⅲ排放标准上牌,日后用户在检验和使用中出现了排放和油耗的问题时,以弄虚作假之嫌将车厂告上民事法庭,或者退一步向“消保委”投诉,则此时企业又将作如何应对?再次,在2010年7月1日起将实施国Ⅳ排放标准,而如果用户使用的是国Ⅲ排放标准的车,那么只需稍作些技术改造,加装一些电控零部件(比如OBD、SCR、DPF等)则可比较轻松的为排放升级,但如果是假国Ⅲ那么用户就要会“伤筋动骨”。还应该指出,某些企业这些不诚信的做法在执行大型商用车加装ABS配置规定的时候就已经发生过。上公告的车有,量产的车就“偷工减料”。
这种只顾企业眼前的利益,而把国家的整体利益置于脑后,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态度。而这样的企业也决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有前途的创新型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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